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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中医对外〔2017〕2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军医筑梦”励志助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成都中医药大学   浏览次数:3053   ]

成中医对外〔2017〕2号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军医筑梦”励志助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
    “军医筑梦”励志助贫奖学金由我校临床医学院1991级优秀校友陆波和徐智每年自愿捐赠人民币2万元发起成立,旨在激励寒门学子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爱传递希望,用爱托起寒门学子腾飞的翅膀。现将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当年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进行评定,2017年专升本学生、五年制升七年制学生因原班级已毕业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评定,遵循捐赠人的意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中奖项的具体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且在成都中医药大学贫困生库中;
    2、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同等条件下,若有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
  (1)外语水平通过国家四级等级及以上考试(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者;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一级及以上者;
  (3)有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有特长,在全国专项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者(集体荣誉应为主要成员);
  (4)在各类科技学术或专业技能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者,校院级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集体荣誉应为主要成员);
  (5)社会实践成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集体荣誉应为主要成员);
  (6)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作为第一、二作者在三大检索(SCI、EI、ISTP)或相应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专业相关高水平论文者;
  (7)其他突出表现。
    四、注意事项
    该奖学金名额及金额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分配,具体信息见附件1。请各学院在12月6日之前将获奖名单(附件2)及奖学金发放表(附件3)加盖院章交对外合作处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捐赠人及成都中医药大学对外合作处办公室所有。
    特此通知。

    联系人:秦红
    联系电话:61800027
    电子邮箱:954367205@qq.com

附件2“军医筑梦”励志助贫奖学金获奖名单.xls
附件3“军医筑梦”励志助贫奖学金发放表.xls

               成都中医药大学对外合作处
2017年11月29日